1.1“與GB/T 10561—1989相比”部分
GB/T 10561—2005前言中“本標準與GB/T 10561—1989相比主要變化如下:”部分存在以下問題。
01、“a) 標準名稱由《鋼中非金屬夾雜物的顯微評定方法》改為……”多了一個“的”字,實際GB/T 10561—1989標準名稱為《鋼中非金屬夾雜物顯微評定方法》。
02、“b)擴大了標準的適用范圍(見1)”,然而相比舊版標準,標準適用范圍并未擴大。GB/T 10561—1989適用于“經(jīng)過延伸變形(如軋制、鍛造、冷拔等)的鋼材中非金屬夾雜物的顯微評定”,而GB/T 10561—2005的適用范圍是“壓縮比大于或等于3的軋制或鍛制鋼材中的非金屬夾雜物”,顯然,標準的使用范圍存在的變化不是“擴大”,應該是“限定”或“修改”。
03、“d)增加了圖像分析法(見附錄D)”,而附錄D標題處顯示為“附錄D(資料性附錄)評級圖片級別與夾雜物測定值的關系”并無“圖像分析法”的字樣,建議改為“d)增加了‘評級圖片級別與夾雜物測定值的關系’。”較為合理。
04、“e)對夾雜物的評級界限、寬度參數(shù)、取樣尺寸、評級原則、視場的形狀和尺寸進行了修改(見表1、表2,3,5.1,5.2.3)”,對于評級界限、寬度系數(shù)即表1、表2內(nèi)容應該用“增加”一詞,而不是修改,因GB/T 10561—1989標準中只有圖譜標注的界限和厚度數(shù)值,沒有明確的表格數(shù)據(jù)。
05、可否考慮將資料性附錄NA編寫入標準規(guī)范內(nèi)容的3(取樣)和4(試樣制備)中去。
1.2、“與ISO 4967:1998相比”部分
GB/T 10561—2005 前言中“本標準對ISO 4967:1998有誤之處進行了更正,主要如下:”部分存在如下問題。
01、“c)對圖1、圖2、圖3、圖6進行了重新制作”,此處是重新制作,并非原標準的有誤之處。
02、“e)附錄A的DS夾雜物的圖片上方,原直徑‘>13μm~76μm’改為‘13μm~76 μm’”,此處不應更改,與D類粗系0.5級的邊界重合,如按照附錄D公式計算,該尺寸應為“>13μm~76μm”。
03、“f)附錄C……”、“g)附錄C……”、“h)附錄C……”所列更改,并非有誤之處。
2 、“原理 ”部分
01、DS類夾雜物的定義“圓形或近似圓形,直徑≥13μm的單顆粒夾雜物”處,應為“>13μm”。
02、對于沉淀相類化合物的評定,標準中并未強制要求評級。相關的資料中也表明“基于氮化物等沉淀相的特性及其對鋼材的強化作用,氮化物、碳化物、碳氮化合物、硼化物定性描述為沉淀相而不作為非金屬夾雜物的評判是適宜和合乎實際的”,因此,如無特殊要求沉淀相類化合物不作為夾雜物進行檢驗,如需評定可在產(chǎn)品標準中基于鋼材用途、品種成分、服役環(huán)境作出相關要求。
03、GB/T 10561—2005“表1”評級界限(小值)中給定的“注:以上A、B和C類夾雜物的總長度是按附錄D給出的公式計算的,并取接近的整數(shù)”,實際根據(jù)附錄D給出的公式進行計算,計算結(jié)果見表1,可見0.5~3級共10個計算數(shù)值與給定界限值不符。采用ASTM E45:2018標準中相應公式計算0.5~5級并取接近的整數(shù),結(jié)果見表2,可見A類4.5級、5級的2個數(shù)值與給定界限不符。應考慮修訂GB/T 10561—2005附錄D給出的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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