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中財產保全的適用條件:1、需要對爭議的財產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的案件必須是給付之訴,即該案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2、將來的生效判決因為主觀或者客觀的因素導致不能執(zhí)行或者難以執(zhí)行。主觀因素有,當事人有轉移、毀損、隱匿財物的行為或者可能采取這種行為;客觀因素主要是訴訟標的物是容易變質、腐爛的物品,如果不及時采取保全措施將會造成更大損失。3、訴訟中財產保全發(fā)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決前。在一審或二審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審結,就可以申請財產保全。4、訴訟中財產保全一般應當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當事人沒有提出申請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時也可以裁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5、人民法院可以責令當事人提供擔保。人民法院依據申請人的申請,在采取訴訟中財產保全措施前,可以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提供擔保的數(shù)額應當相當于請求保全的數(shù)額。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可以駁回申請。在發(fā)生訴訟中財產保全錯誤給被申請人造成損失的情況下,被申請人可以直接從申請人提供擔保的財產中得到賠償。債權人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提供相關證據證明自己的債權存在,說明被執(zhí)行人可能轉移、隱匿或損毀財產情況。佛山婚前財產保全解除
財產保全解除一般幾天時間?財產保全的解除一般是在四十八小時之內,但是時間長的也有可能是一個月的時間。財產保全的解除時間要根據具體的案件情況來確定,可以向人民法院的相關人員進行詢問解除時間的??斓脑?8小時內解除,時間長的一個月的也有。關于申請保全解除的時間,法律沒有明確的規(guī)定。在申請人提供相應的擔?;蛘咦C據之后,法院會視情況解除!只是在合理的時間內并沒有確定的期限。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請后,應當在五日內裁定解除保全;對情況緊急的,必須在四十八小時內裁定解除保全。申請保全人未及時申請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應當賠償被保全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被保全人申請解除保全,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應當在本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期間內裁定解除保全。中山起訴前財產保全材料當申請人保全錯誤時,申請人需要對被保全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財產保全費用是否會退還?一、一般在案件審理結束后,會退回擔保費用,申請費用是不予退還的。二、財產保全是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三、申請保全交納的費用是依照該房屋的價值按比例計算的。根據G務院公布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shù)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shù)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shù)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Z多不超過5000元?!绷硗猓鶕鹪V的法院不同,還需要向法院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保證金,具體數(shù)額可以咨詢申請保全的法院。財產保全費用是不會退還,但并不一定要申請財產保全的一方出,這筆費用是可以要求另一方出,只要能符合相關法律規(guī)定。
財產保全費用是否退還?一、一般在案件審理結束后,會退回擔保費用,申請費用是不予退還的。二、財產保全是利害關系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三、申請保全交納的費用是依照該房屋的價值按比例計算的。根據國務i院公布的《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申請保全措施的,根據實際保全的財產數(shù)額按照下列標準交納:財產數(shù)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shù)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Z多不超過5000元?!绷硗?,根據起訴的法院不同,還需要向法院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保證金,具體數(shù)額可以咨詢申請保全的法院。財產保全費用是不會退還,但并不一定要申請財產保全的一方出,這筆費用是可以要求另一方出,只要能符合相關法律規(guī)定。財產保全后法院多長時間通知被保全人?
對保全標的異議的,審查執(zhí)行法院對訴訟爭議標的以外的財產進行保全,案外人對保全裁定或者保全裁定實施過程中的執(zhí)行行為不服,基于實體權利對被保全財產提出書面異議的,執(zhí)行審查機構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34條規(guī)定審查并作出裁定。案外人、申請保全人對該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執(zhí)行法院提起執(zhí)行異議之訴。法院裁定案外人異議成立后,申請保全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間內未提起執(zhí)行異議之訴的,執(zhí)行法院應當自起訴期限屆滿之日起七日內對該被保全財產解除保全。財產保全是指在民事訴訟中,為了保護訴訟標的物或財產權益,防止被告在訴訟過程中轉移、隱匿、損毀財產。中山民事訴訟財產保全注意事項
財產保全能夠保護個人和組織的財產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佛山婚前財產保全解除
財產保全的審查模式.法院對財產保全申請做形式上的審查,這是由財產保全制度所追求的司法效率和價值目標所決定的。申請人提交事項明確的保全申請書,提供足額擔保和被保全人明確的財產線索,就符合采取保全措施的條件。換句話說,申請人是否能夠勝訴并不是決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條件。如果法院在作出財產保全裁定之前還要先行通知被保全人,然后對訴訟事實加以實質審理,雙方再來一些訴辯對攻、舉證質證,這樣的“財產保全”則名不副實,無異于裁判生效之后的“強制執(zhí)行”。佛山婚前財產保全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