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后作出不予受理決定的,是否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起訴。但存在申請仲裁主體不適格等情形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diào)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nèi),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七條:勞動爭議仲裁機構(gòu)以申請仲裁的主體不適格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經(jīng)審查確屬主體不適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經(jīng)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遭遇勞務糾紛,天境星峰律師,是您堅實的法律后盾。虹口區(qū)勞動糾紛案由
發(fā)生勞資糾紛怎么辦?是去勞動監(jiān)察還是申請仲裁? 具體要視情況而定,大部分糾紛兩種手段都可以使用,可以選擇其中一種使用,是并列關系。有的是屬于監(jiān)察事項不屬于仲裁事項,比如要求單位補繳社保;有的是屬于仲裁事項不屬于監(jiān)察事項,比如涉及單位違法解除需要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大致的劃分就是一些勞動關系和工資標準明確的案件,可以直接通過監(jiān)察投訴,短期化解。但是一旦爭議比較大,事實不太明確的事項,需要通過勞動仲裁處理。奉賢區(qū)勞動糾紛投訴天境星峰律師團隊,以法律為準繩,處理勞務糾紛更專業(yè)。
勞動糾紛的處理部門: 1、勞動監(jiān)察大隊(速度快,但是只有處罰權(quán),沒有判決權(quán)) 行政部門,收到投訴后上門調(diào)查并要求侵權(quán)方整改,拒不整改的有權(quán)進行行政處罰! 2、勞動仲裁庭/法院(流程長,時間久,精力大,但是有了判決結(jié)果可以依法強制執(zhí)行) 判決機關,有勞動糾紛的直接去法院將不被受理,必須先走勞動仲裁,對仲裁結(jié)果不服的才走法院!有了判決結(jié)果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如果是欠薪走了勞動監(jiān)察大隊,其會要求公司盡快按時發(fā)薪,公司拒不發(fā)薪則可能受到行政處罰; 但是公司如果在薪酬數(shù)額上與勞動者有爭議的,就需要舉證到勞動仲裁庭去進行判決了!
勞動糾紛中常見關于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的情況: 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及實際用工起止日期的證據(jù),相關證據(jù)材料可參考確認勞動關系糾紛的舉證材料。 舉證責任規(guī)定: ① 勞動者主張用人單位因未簽訂勞動合同向其每月支付二倍工資的,應由用人單位舉證證明已簽訂勞動合同、具有勞動合同性質(zhì)的其他合同文件或因勞動者原因未能簽訂勞動合同; ② 勞動者為用人單位高管或者人力資源管理人員的,應就其是否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承擔舉證責任。勞務糾紛處理有門道,天境星峰律師,帶您走進法律世界。
未簽訂勞動合同,怎么證明是否存在勞動關系? 根據(jù)《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合同,可以通過以下憑證認可勞動關系: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以上只限于用人單位是依法成立經(jīng)工商登記的公司,如果是個體工商戶雇傭勞動者或者存在幫傭關系的勞動者則不適用勞動法律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勞務關系遇挑戰(zhàn)?天境星峰律師,助您渡過難關。嘉定區(qū)勞動糾紛法律咨詢
天境星峰律師,專注勞務法律領域,為您的權(quán)益把關。虹口區(qū)勞動糾紛案由
【 不簽訂勞動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如何約定試用期?】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期間、試用期工資都應當符合法律規(guī)定。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nèi)。勞動合同只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至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至低工資標準。虹口區(qū)勞動糾紛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