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除勞動關系時需要注意些什么?】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支付工資報酬、加班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達成的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且不存在欺騙、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應當認定有效。但勞動者有足夠證據證明上述協議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情形除外。所以,勞動者簽署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時要仔細閱讀協議內容,審慎行使自身權利。 【法律索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五條。 【 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勞動者發(fā)生工傷時用人單位需要承擔什么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依照本條例規(guī)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fā)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即判決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需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作為依據,還要注意與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予以區(qū)分,例如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等,這些項目工傷保險有其相應的標準。天境星峰律師,為勞務糾紛提供專業(yè)法律意見。閔行區(qū)律師勞動糾紛
上海天境星峰律師事務所本著“業(yè)務是根本,客戶是關鍵”的發(fā)展理念,與時俱進,不斷擴大發(fā)展業(yè)務領域,引導律師進行專業(yè)化分工,從一開始的傳統(tǒng)訴訟業(yè)務,擴展到了金融、房地產、企業(yè)改制等非訴法律服務業(yè)務。律所現設有民事法律部、刑事法律部、金融保險法律部、房地產法律部、公司法律部、知識產權法律部、勞動人事法律部等多個專業(yè)部門,在民事訴訟、刑事辯護以及金融、房地產、保險、公司并購改制、案件執(zhí)行等非訴業(yè)務方面均有建樹。閔行區(qū)勞動糾紛調解勞務問題有困擾?天境星峰律師,是您的得力助手。
員工有享受帶薪休假的權利,工作時間越長,年假時間越長,一般是5天。 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guī)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如果公司一年工作年度沒有給員工安排年假的,應當支付員工應休未休年假的3倍工資,具體計算如下: 月工資收入÷21.75×300%×實際未休天數 員工換單位的年假計算: 年假的折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 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新入職之前連續(xù)工作不滿十二個月的,在新用人單位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新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勞動糾紛中常見,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賠償金: ① 勞動者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需提供以下證據: 勞動者的辭職申請或其他書面辭職材料; 用人單位存在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的證據,如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 工資單、銀行查詢明細等工資發(fā)放憑證等,證明勞動者勞動關系解除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水平。 ②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需提供以下證據: 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決定等書面文件; 勞動者違法違紀、不符合錄用條件或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證明材料;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程序性文件,如工會意見、辦理工作交接文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等。 舉證責任規(guī)定: ① 勞動者主動辭職的,由勞動者舉證證明辭職原因; ②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作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決定的,由用人單位證明其決定的合法性。勞務問題有糾紛?天境星峰律師,助您順利解決。
【 競業(yè)限制是否適用于全部員工?】 用人單位要注意,競業(yè)限制協議的簽訂主體并非是全部員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競業(yè)限制的對象為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同時,勞動合同法也對簽訂期限作出了限制,即競業(yè)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并且用人單位要按月支付競業(yè)限制補償金。 【法律索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天境星峰律師,用專業(yè)法律知識,為您的勞務糾紛把關。麗水勞動糾紛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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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是指勞動關系當事人之間因勞動權利和義務產生分歧而引起的爭議。根據勞動法的規(guī)定,勞動爭議就是指依法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因勞動權利和義務問題產生分歧而引起的爭議。 勞動關系的特點決定了勞動爭議具有如下特征:勞動爭議主體一方為用人單位,另一方必須是勞動者;勞動爭議主體之間必須存在勞動關系,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性勞動關系,勞動爭議是在這種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的內容必須是與勞動權利義務有關,即是因勞動就業(yè)、勞動合同、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勞動安全與衛(wèi)生、社會保險與福利、職業(yè)培訓而引起的爭議。 閔行區(qū)律師勞動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