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機場專屬設備管理規(guī)定》一章總則第四條:經中國民用航空局(以下簡稱民航局)認定的機場設備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機場設備,由民航局以通告的形式公布。未經民航局認定的機場設備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機場設備,不得在民用機場內使用。首先,出于本身存在的定義,障礙燈多運行十熱電廠、化工廠、廣播電視塔、通訊塔、機場等建有高聳構筑物的環(huán)境,此類外界環(huán)境的特殊之處在十其存的設備復雜、電磁干擾嚴重,}fn故障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現(xiàn)場采集端處十這些大環(huán)境之中,無可避免要受到其中分布的干擾影響。其次,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前端機和通訊管理機就安裝十障礙燈設備旁邊,取用設備供電、并采集和傳輸設備信號,所以還要防備被測設備帶來的干擾問題。再者,在前端機和通訊管理機內部也會產生局部自發(fā)的干擾,所以在壓制系統(tǒng)外干擾的同時,還要控制好內部器件和電路間的相互影響。這些都是需要研究和解決的問題。目前有一些航空障礙燈廠家直接高光強障礙燈A,B型都一樣的。電子換泡航空障礙燈工廠
航空障礙指示燈分類:障礙標志燈一般分為低光強、中光強和高光強三種,障礙標志燈的垂直和水平距離大于45米建筑及其設施,可以三種障礙標志燈可以互相配合使用。離地面150米以上建筑物及其設施,使用高光強障礙標志燈并必須為白色閃光燈,閃光頻率應在每分鐘20-70次之間,有效光強隨背景亮度而定。離地面90米以上建筑物及其設施:使用中光強障礙標志燈為紅色閃光燈,閃光頻率應在每分鐘20-60次之間,閃光的有效光強不小于1600cd;或者使用紅色的高光強障礙標志燈,使其閃光效果更加明顯。湖南經緯航空障礙燈機場、航線、鐵塔及各種高層建筑上都需安裝航空障礙燈來保證安全性。
航空障礙燈一般設置在建筑物的頂點或外墻側面,而且多為交流供電的障礙燈。如果對防雷保護不重視,則易招致雷害。雷電對航空障礙燈可能造成的損害有兩方面:一是對航空障礙燈燈具的損害;二是雷電流對航空障礙燈供電電源及線路的損害。針對這兩方面可能存在的危害,可以采用以下措施來避免航空障礙燈遭到雷害。針對雷電流可能對航空障礙燈供電電源造成損害,該工程在相應的配電箱內均裝設適合的電涌保護器(surgeProtectiveDevice,SPD)。針對雷擊可能對航空R礙燈燈具造成損害,該工程在每個航空障礙燈的固定板上安裝單獨的避雷小針,以此來盡可能保護航空障礙燈燈具免受雷擊。
凈空區(qū)域內(除上述范圍外)高于150米的建筑物都必須設置航空警示燈。根據(jù)標準,警示燈一般分為低光強、中光強和高光強三種。為了與一般用途的照明燈有所區(qū)別,航空警示燈不是長亮著而是閃亮,閃光頻率不低于每分鐘20次,不高于每分鐘70次,一般在天黑至次日天亮前開啟。航空障礙燈是指安裝在固定建筑物、構筑物、機場移動物體等障礙物上的障礙燈,障礙燈的安裝高度是需要依據(jù)中國民航空總局頒發(fā)的相關障礙燈標準規(guī)范的,且不同安裝高度所安裝的障礙燈燈具也并不相同:若物體的頂部高出其周圍地面45米以上,出于安全性考慮必須在其中間層加設障礙燈,而且中間層的距離必須不大于45米并盡可能相等,城市中百米以上的超高建筑物尤其要考慮中間層加設障礙燈,但加設障礙燈時應盡量避免周邊居民感到不適,是從地面只能看到散逸的光線!障礙物就其障礙燈的設置應標志出障礙物的高點和邊緣。
航空障礙燈的設置分布:1、障礙物就其障礙燈的設置應標志出障礙物的*高點和*邊緣(即視高和視寬)。2、如果物體的頂部高出其周圍地面45米以上,必須在其中間層加設障礙燈,中間層的距離必須不大于45米并盡可能相等(城市中百米以上的超高建筑物尤其要考慮中間層加設障礙燈)。地處城市和居民區(qū)附近的建筑物設裝中間層障礙燈時,應考慮避免使居民感到不快。一般要求從地面只能看到散逸的光線。3、外形廣大的建筑群所設置障礙燈應能從各個方面看出物體的輪廓,水平方向也可參考以45米左右的間距設置障礙燈和航空障礙燈安裝。航空障礙燈起著航天安全警示功效。電子換泡航空障礙燈工廠
加設的中間層航空障礙燈必須在頂部燈與地面見盡可能相等。電子換泡航空障礙燈工廠
去除光控探頭膠布,航空障礙燈會帶有光控探頭,多數(shù)為主燈/單燈/主副通用燈具會自帶光控探頭,對周圍環(huán)境光照強度進行感受,從而控制燈具的閃光強度。因此,在進行正常安裝完成后,需要去除航空障礙燈上的黑色防光膠布,以便燈具可以正常感受到環(huán)境光照;航空障礙燈位置的選擇必須能夠標示出障礙物的整體輪廓,且在安裝的地方,不得有任何阻擋物可能會對燈具造成不可視阻擋。因為燈具被阻擋,不只無法正常工作而且也無法提供給航空飛行器以引導輔助的作用。電子換泡航空障礙燈工廠